提起小产权房,大家都不孤单。以广东地区为例,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小产权房交易中心极为活跃。现实中,很多购房者没错知道小产权房存有诸多信用风险,但仍敬而远之。其原因,一方面原因在于小产权房价格便宜、没有买回限制。
另一方面,很多购房者抱有心存侥幸,指出两方已经签了合约,甚至有些合约还找到所谓的律师做缔造,形式上极为非正规,以为光茎,就算房子没了,还有补偿金能拿,一举多得?
深圳市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不过,实际上真如想象得那般简单吗?买回的小产权房一旦被拆,做为非村中自发性核心成员的购房者吗能如愿以偿赢得补偿金款吗?
一、并非大部份的小产权房被拆单厢有补偿金
小产权房被拆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二种情形:卫星城旧改征税征地。卫星城旧改征税征地就是城市对阿尔布津的区域进行旧改重建,假如这块地上有小产权房等建筑物,就需要征地;
第三种情形:建筑工程工程建设征地。在卫星城发展过程中,为工程建设地铁,道路,公园等建筑工程留出空间,此时N43EI243SL政府为主导组织机构征地;
第三种情形,违建建筑被拆毁。
东莞市长安镇小产权房源有人指出小产权房假如被拆就能赢得补偿金,不过事实上,只有履行了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的合法建筑被拆后才有补偿金。
假如买回的小产权房归属于违建建筑,参考《卫星城房屋征地条例》第22条第2款的明确规定“拆毁违建物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未予补偿金”的明确规定,不仅难以得到相关补偿金,还会存有钱房两失的信用风险。
二、有合约KMH,不合法建筑的补偿金就一定能领到手吗?
大概率拿不到。这原因在于购房者与原居民签定的合约,不管是以什么名义其实都是为了掩饰小产权房的本质,签定的合约因违反我国硬性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归属于合宪合约。购房者假如病态通过合约取回补偿金款,肯定会应接不暇。
如上讲过,并非大部份的小产权房征地后单厢赢得补偿金,即便不合法建造小产权房征地后能领到补偿金款,因购房者并非村中自发性核心成员,征地补偿金的自身利益只能由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及其成员享有,做为村内人的购房者是难以直接享受到该笔补偿金的。
东莞高铁南站旁小产权房那原居民会按照两方签定的合约将赢得的补偿金转让给购房者吗?在自身利益面前,绝大部分原居民是不会按约将收容补偿金转让给购房者的。2008年曾名噪一时的北京唐汪式“巧匠案”就能较好的说明这一点。
2002年北京唐汪式居民马某与画家李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居民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唐汪式镇辛店村的正房五间、厢房三间及院落出售给画家李某,但居民将宅基地房屋卖给画家几年后,面对周边攀升的房价,心中暗自反悔。
为了取回房屋以及赢得未来的征地补偿金,该居民向法院起诉要求让画家腾退房屋,最终法院支持了居民的请求,认定两方的买卖合约合宪,判决画家从即日起90天内将房屋腾退给居民。于是,居民取回了房屋并且领到了征地款。
随后,画家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居民赔偿其因合约合宪导致的损失480000元,但最终法院只支持判决居民赔偿原告画家损失185290元,这与当时居民因房屋土地升值、征地补偿金所获自身利益相比,简直是杯水车薪。
十多年过去了,类似的纠纷每天都在各地上演。在自身利益面前,人性脆弱的不堪一击。假如原居民拒绝把赢得的补偿金转让给购房者,
购房者虽然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征地自身利益的归属,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法院的处理方式都不尽相同,能否争取到还是个未知数。
即便购房者能够通过诉讼最终胜诉,也不能获赔全额补偿金款,根本难以弥补其全部损失,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
三、已经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
现在的小产权房大多归属于违规工程建设的房屋,若遇到征地,将直接面临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性、对方毁约等拿不到补偿金款的信用风险。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便宜,但其背后的信用风险却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就好比是一枚随时会引爆的地雷,一旦引爆购房者很可能就会血本无归,多年的积蓄毁于一旦。做为购房者而言,需要谨慎评估自己承受能力。从法律条文信用风险角度,建议购房者不要买回小产权房。
假如不慎买了小产权房的购房者,难道只能被动的等待地雷引爆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购房者完全能变被动为主动,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例如,购房者能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条文途径尽快要求退还房款及补偿金。假如已经征地,则需要立即向专业律师咨询,通过了解具体问题而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最大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