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一则
原告诉称:2018年原告与被告方签订房屋承租合约,原告承租位于长春市大东区清川江街30号停车场自东向西北第九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使用。合约签订合同承租时限为2018年10月5日起至2019年10月4日止,年房租110000元,房租缴付方式采用上打租,12个月交付一次,如签提前30日交下一年房租。承租前夕,被告方Beine涉房屋产权转移至原告,并由原告独享案涉房屋一切权益,同时将该事项告知原告。现承租时限己到期,原告并未依照合约签订合同与原告协商承租事宜且拒不拆迁房屋,严重影响原告合法权益。
1、允诺司法机关维持原判原告缴付原告对案涉房屋非法占据前夕的房屋挤占费9166元;2、允诺司法机关维持原判原告Beine涉长春市大东区清川江街30号停车场自东向西东门市第九间房屋拆迁,退还给原告;
原告审阅:该房屋不存在房屋总体规划手续及不动产有关手续,应归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归属于违法建筑,不能进行买卖和承租,自然也不应独享承租的权利。
纠纷案房屋系在原有用地范围内重建房屋,依照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应重新办理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证。现原告在法庭限定时间内未提交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故纠纷案的《房屋承租合约》合宪。
有关原告明确要求原告缴付从2019年10月5日起至前述拆迁之日止的房屋占据服务费及退还纠纷案房屋的难题。首先,对原告明确要求原告缴付从2019年10月5日起至前述拆迁之日止的房屋占据服务费的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城镇房屋承租合约纠纷案具体应用法律条文若干难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之明确规定,即“房屋承租合约合宪,当事人允诺参照合约签订合同的房租国际标准缴付房屋占据服务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以全力支持”,原告本该向原告依照房租国际标准缴付其对房屋挤占前夕的服务费,故嗣后对原告此项允诺不予全力支持。其次,对原告明确要求原告将座落在长春市大东区鸭绿江街30号停车场自东向西东门市第九间房屋拆迁,退还给原告的难题。作为合约合宪后果,原告本该退还纠纷案房屋,故嗣后对原告此项允诺不予全力支持。
事例叙尔热雷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办理有关证件,未缴纳土地税收收入等费用,其产权证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颁授,而要由乡政府或村颁授,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条文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签订合同俗成的称谓。购房合约在国土房烽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跃升密切相关,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跨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依照国家的有关明确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颁证,不受法律条文保护。
本案中涉案房屋虽然是小产权房,对承租合同被法院司法机关判决认定为合宪,但是最终还是全力支持了原告的诉讼允诺,但是全力支持的并非房屋的房租,而要房屋挤占前夕的服务费。可见小产权房的承租可以获得相应的“房租”利益。
法律条文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城镇房屋承租合约纠纷案具体应用法律条文若干难题的解释
第二条
承租人就未取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或者未依照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证的明确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承租合约合宪。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有效。
第九条
房屋承租合约合宪,当事人允诺参照合约签订合同的房租国际标准缴付房屋占据服务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以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