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20部、30部……数量众多的新智能手机厚厚地摆放图形界面,场面比一家大型的智能手机销售点还震撼人心,甚至堪称一场智能手机博览会。然而,这却是公安部门职能部门掳获的“金银财宝”。10月21日,在东莞市检察院新闻报道“微发布”现场,塘厦派出所介绍近两年来在积极开展护航舰金融创新“利刃暴力行动”组织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并通报典型事例。
记者了解到,在东莞市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塘厦派出所相继破获张某恩黑心国际著名品牌智能手机商标、“11.08”黑心国内某著名品牌洗衣机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案件,摧毁了多处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犯罪团伙,共抓获归案22名犯罪行为嫌犯,所涉金额达42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市场中国经济秩序。
狠招压制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类中国经济罪行
塘厦派出所新闻报道发言人、局长黄国辉,值班室相关人士罗国强、刑警支队相关人士陈仕昊、法制组组长彭可海、刑警支队民警陈军廷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近两年来,根据东莞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塘厦派出所深入积极开展护航舰金融创新“利刃暴力行动”组织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以“三延展”举措强势出击,狠招压制涉民生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类中国经济罪行,取得明显战力。
“三延展”措施如同“两把利刃”,砍向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类中国经济罪行,起到很强的威慑力。
体制。
在黄国辉看来,“塘厦派出所在严厉压制上抓延展,快破案破,高压威慑。”
黄国辉说,针对黑心商标类刑事案件,除广大群众检举、职能部门传唤等常规蛛丝马迹作者,塘厦派出所刘鑫鹏信息作者,结合“二标四实”组织工作积极开展,深入社区、小区等居民住宅收集蛛丝马迹。
“同时,加大对现行蛛丝马迹的剖析调查取证,充分利用智慧新警政、合成作战等平台优势,固定关键证据,掌握证据链,对嫌犯的落地布控,对犯罪团伙犯罪行为进行全链压制。”黄国辉说。
塘厦派出所在深入Monflanquin宣传品上抓延展,公共安全行为,教育广大群众。该支队以案说防,透过生动的事例为广大群众敲警钟,让广大群众对黑心产品风险入脑人心。同时,该支队透过“线上架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广大群众对黑心商品的识别能力及检举卖假的积极性,截止目前,透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100余场次宣传品活动,广告主广大群众达5亿人次。
塘厦派出所局长黄国辉讲话
现场掳获某国际著名品牌智能手机377部
塘厦派出所经缜密侦查,精准压制,成功破获张某恩黑心著名品牌智能手机商标案,捣毁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现场掳获某国际著名品牌智能手机377部,所涉价值达170多万。
今年9月初,塘厦警方接到线报:在林村辖区一高档生活住宅小区内可能存在制造黑心著名品牌智能手机的犯罪团伙。接报后,塘厦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
9月26日,抓捕时机已成熟,塘厦警方组织警力对犯罪团伙进行收网,现场抓获归案实际经营者张某恩及所涉工人17人、掳获电脑及生产工具一批。
陈仕昊表示,据疑犯供述,其从深圳低价购买某知名品牌二智能手机,利用智能手机软件测试旧智能手机的功能(智能手机的型号、铃声等)、对正常功能的智能手机进行更换旧智能手机壳、电池;更换新显示屏,进行重新包装,根据客户需要,以正常智能手机的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从中非法获利。“一般购买旧机价格几百至上千元不等,销售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获利情况正进一步核实。”
陈仕昊说,据犯罪行为嫌犯张某
塘厦派出所刑警支队相关人士陈仕昊
黑心电洗衣机透过物流销往多个省份
11月8日凌晨2时,根据上级公安部门机关统一部署,塘厦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与中山市检察院、卖假办积极开展联合暴力行动,成功在塘厦石马社区某工业区内捣毁一个生产黑心著名品牌电洗衣机的非法经营犯罪团伙。
警方当场抓获归案正在生产黑心著名品牌电洗衣机的犯罪行为嫌犯曹某扬(生产工人)等3人和货车司机聂某柏,现场查获黑心某国内著名品牌电洗衣机190台、说明书15000本、品牌标识20000多套等物品。
与此同时,塘厦警方在该镇蛟乙塘社区新围仔一仓库内当场抓获归案犯罪行为嫌犯姚某(负责成品存放管理),并查获黑心某国内著名品牌电洗衣机158台。
此次收网暴力行动,共抓获归案犯罪行为嫌犯5人,查获黑心某国内著名品牌电洗衣机348台,所涉金额达60余万元。
陈军廷表示,据疑犯交代主要透过个人朋友圈发布及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销售,物流发货销售至福建、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等地。
接下来,塘厦警方对于“非法经营”会有哪些压制力度?黄国辉说,今年以来,塘厦辖区涉中国经济刑事案件呈低发状态,辖区中国经济稳定,社会平稳。下一步,塘厦警方将深入积极开展护航舰金融创新“利刃暴力行动”组织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以“三延展”强势出击,加强与镇金融创新办、经贸、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合打防控机制,并发挥智慧新警政、合成作战等平台优势,狠招压制涉民生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类中国经济罪行,有力维护了市场中国经济秩序。
塘厦派出所刑警支队民警陈军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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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黑心商标的疑犯将受到法律怎样的处罚?
彭可海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部《关于公安部门机关管辖的刑事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定》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黑心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此次,塘厦支队通报的张某恩黑心某国际著名品牌智能手机商标案和“11.08”黑心国内某著名品牌洗衣机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案均符应立案追诉标准。
彭可海说,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规定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二以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黑心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二)黑心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黑心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二)黑心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两宗刑事案件均符情节特别严重。
塘厦派出所法制组组长彭可海
【记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作者】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